2021年度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即将开始,办理流程已向社会公布。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
小编老师为您梳理了今年积分申请办理的流程和相关政策解答,请看这里↓↓↓
海盐县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申请积分
在海盐就读的申请人到相应的学校(幼儿园)领取积分申请表,非在海盐就读的申请人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积分申请表;
填写完后,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积分。居住地以《浙江省居住证》载明的最新“居住地”为准,申请期间发生的变更不予认可。
时间:4月20日-6月10日
步骤二:申请人领取积分卡
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持委托证明)凭身份证到申请积分的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服务窗口领取积分卡。
时间:6月15日-6月20日
步骤三:公布招生计划
海盐县教育局通过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时间:6月中下旬
步骤四:网上入学报名
原则上在积分办理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选择报名,其中,在武原街道和望海街道办理积分的也可就近选择其他镇(街道)公办学校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报名。
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步骤五:录取名单公示
海盐县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时间:7月中旬
步骤六:录取通知书领取
公示结束后,被录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会下发通知。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小编老师温馨提醒:请大家务必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办理业务哦~~~
相关政策解答请看下方
Q1:推进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嘉委办〔2012〕68号)、《海盐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13〕178号)等相关文件。
Q2: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对象是什么?
答:小学新生,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当年度8月31日),且在海盐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子女。
初中新生,当年度小学毕业,且在海盐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子女。
Q3:申请积分条件是什么?
答:积分由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申请。申请积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在海盐工作;
(二)持有本人在海盐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Q4:申请积分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积分,需提供以下四项材料:(一)申请人在海盐工作证明;
(二)户籍证明: 申请人的子女户籍证明,及相应的父母关系(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居住证:申请人应提供在海盐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其他用于积分的证明材料(具体见海盐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Q5: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一)网上报名时间:
6月22日~6月26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http://www.zjzwfw.gov.cn),选择海盐县,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2.小学点击“小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初中点击“初中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新居民(非海盐籍户口)”。
Q6:网上报名,需填写哪些信息?
答:网上报名时,需填写以下信息:(一)流动人口子女户籍信息(看家庭户口本);
(二)流动人口居住证信息(看浙江省居住证);
(三)流动人口积分和积分办理地(看海盐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积分卡)。
Q7: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具体是怎么录取的?
答:各镇(街道)相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遵循“相对就近、积分优先”原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相同积分下,父母双方均在海盐县工作的,优先录取;
如果排序依旧并列,按照新居民(不要)基本素质、工作经历、社会表现三项指标合计分数以及提出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名。
Q8:对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申请人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如有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Q9: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哪里可以查询到?
答:可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盐教育”微信公号、“海盐新居民”微信公众号中查询。
申请入学积分和申领积分卡的受理联系点
海盐县流动人口积分卡样式
海盐县各镇(街道)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地址和联系电话
申请积分入学相关证明受理窗口信息表
海盐县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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